2021年2月8日,全国妇联正式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妇女联合会基层组织工作的新条例,其中包括《妇女联合会团体会员工作条例(试行)》等重要文件。这些新规的修订与完善,不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提供了有力支撑,更进一步推动了妇联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为高质量开展妇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妇女联合会团体会员工作条例》作为新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新时代妇女联合会团体会员的工作。该条例明确指出,团体会员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条例还强调,团体会员应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代表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通过团结、引导会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力量。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规,各基层妇联组织应将《妇女联合会团体会员工作条例》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原原本本学、逐条逐项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规定要求。同时,将条例作为指导工作、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纲领性文件,科学指导妇女工作实践,推动妇女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新规的出台为妇女联合会团体会员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指导。我们相信,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妇女工作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