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划过手机屏幕时,凉得像小时候摸过的铁皮铅笔盒。那篇二年级作文里说“花花把拖鞋叼到脚边”,我忽然想起自己九岁那年,蹲在巷子口等一只没拴绳的狗回家。它叫阿黄,毛色比作文里的花花更黄,像秋天的麦秆,尾巴尖总沾着泥。
作文里的孩子写“花花的大耳朵像蝴蝶翅膀”,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阿黄的耳朵其实更像两片耷拉的粽叶,跑起来会翻起来,露出粉色的耳背。它总爱追着自行车跑,有次被车轮绞到后腿,瘸了三天,却还是每天准时蹲在院门口等我放学。那时候我不懂,为什么它明明被摔疼过,却还是愿意追着那些可能再次伤害它的东西跑。
“花花会等主人到楼道口”——读到这里时,窗外的雨正敲在空调外机上,滴答声和二十年前那个雨天重叠。那天阿黄没像往常一样冲出来摇尾巴,我妈说它跟着收废品的三轮车跑了。我举着伞在巷子里找,雨把眼泪都冲掉了,只记得最后在垃圾站旁边看到半截磨破的狗绳,绳结还是我亲手系的蝴蝶结。现在想来,它或许不是走丢,是终于等够了那个总忘记给它留饭的主人。
作文里的孩子写“花花得意地汪汪叫”,可我的阿黄从来不会“得意”。它最开心的时候,是把捡到的破皮球、空塑料瓶,甚至别人扔的烟头,都整齐地摆在台阶上,然后歪着头看我,眼睛亮得像作文里说的“黑宝石”。现在每次看到流浪狗在垃圾堆里翻找,我都会想,它们是不是也在等某个永远不会出现的主人,像当年等阿黄那样?
手机屏幕暗下去又亮起,是工作群的消息提示。我重新点开那篇作文,看到最后一句“我特别喜爱这只小花狗”,突然觉得喉咙发紧。二年级的孩子写作文会重复“特别喜爱”,就像我们小时候写“最难忘的一件事”总要用三个感叹号。可有些“特别喜爱”是说不出口的——比如阿黄走丢后,我偷偷把它的饭盆收进衣柜最底层;比如现在看到别人牵狗,还是会下意识放慢脚步;比如此刻,我明明知道它早已化作尘土,却还是忍不住想,如果当年我给它系的是死结,它会不会现在还在院门口等我?
窗外的雨停了,月亮从云缝里漏出来,照得阳台上的绿萝影子斑驳。我忽然想起阿黄最后那次瘸腿,我蹲在它面前给它涂红药水,它疼得直抽气,却还是用舌头舔我的手。那时候我以为,疼是会过去的,就像腿伤会好,就像它总会回来。可现在我才明白,有些疼是刻在骨头里的,比如失去,比如等待,比如明明知道再也等不到,却还是忍不住要等。

那篇作文的配图里,小花狗歪着头看镜头,眼神干净得像没沾过灰尘的玻璃。我关掉手机,把脸埋进枕头里。黑暗中,仿佛又听到九岁那年的雨声,和阿黄项圈上的铃铛声混在一起,叮叮当当,叮叮当当,像永远数不完的星星。
你说,那些被我们弄丢的“特别喜爱”,最后都去了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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