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治》2023年第2期的“法治实践”专栏中,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发表了一篇题为《法治是行政决策的底线》的署名文章,深刻阐述了法治在行政决策中的核心地位。行政决策,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其规范性直接关系到行政权力的有效行使与法治政府的构建。依法决策,不仅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更是确保行政权力沿着法治轨道稳健前行的基石。
法治理念,作为法治的灵魂,承载着法治的精神实质与价值追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然而,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征途中,我们仍需警惕一些薄弱环节与潜在问题。有的决策偏离公心,暗藏私利;有的决策缺乏深入调研,草率行事;有的决策过程独断专行,忽视共识;有的决策执行不规范透明,甚至滥用职权。这些问题,无疑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严峻挑战。
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树立法治思维,以法治眼光审视工作,以法治意识凝聚共识,以法治方式破解难题,以法治规范巩固改革成果。唯有如此,方能确保行政决策方向不偏、落实不走样,真正实现法治引领下的行政决策。

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核心与关键。它要求行政机关在决策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同时,依法决策也是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道路上,我们必须坚守法治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有机统一。
展望未来,法治将成为行政决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法治为基,筑牢行政决策的坚固屏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