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拾旧书柜,翻到一本泛黄的作文本。封皮上歪歪扭扭写着“三年级上册”,边角还沾着块干掉的橡皮屑。我蹲在地上翻开第一页,突然被自己当年的字迹逗笑了——每个“口”字都画成小方块,像在给作文本砌砖墙。

那篇《我的学校》开头写着:“我们的学校像个大花园。”现在读来直起鸡皮疙瘩,可当时写的时候肯定特别得意。我记得老师用红笔在“大花园”下面画了波浪线,还在旁边批注“比喻生动”。现在想想,那会儿哪懂什么比喻啊,不过是把操场边的月季丛和食堂门口的桂花树硬凑在一起罢了。
作文里写“教室的窗户亮得能照见影子”,其实是因为前一天值日时,我用校服袖子把玻璃擦了三遍。当时坐在靠窗的位置,总爱盯着玻璃上的自己发呆——扎着歪歪扭扭的马尾辫,领结永远打不整齐,阳光斜照进来时,睫毛会在脸上投出小扇子似的影子。
最有趣的是描写老师那段:“王老师走路像踩着弹簧,讲起课来声音像唱歌。”现在才知道这叫“通感”,可当时纯粹是观察入微。记得她总穿米色风衣,批改作业时钢笔尖在纸上沙沙响,偶尔抬头推眼镜,镜腿会在脸上压出红印子。有次我数学考砸了,她把我叫到办公室,没批评反而塞给我颗水果糖,说“甜一甜,下次争口气”。

作文里当然少不了同学。我写“小美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像撒了把星星”,其实是因为她总借我橡皮;写“小强跑步像小马达”,是因为他体育课上总抢着当旗手。现在想想,这些比喻俗气得可爱,可那会儿觉得再贴切不过。前年同学会,小美真的带了瓶星星糖,小强还是那么爱显摆,举着酒杯说“当年我跑步可快了”,全桌人齐声接:“像小马达!”
翻到最后一页,发现老师用红笔写了段评语:“语言活泼,观察细致,继续保持!”旁边还画了个笑脸。那会儿哪懂什么“保持写作热情”,只觉得被表扬了特别神气,回家路上把作文本举得老高,生怕路人看不见。现在再看,这300字里藏着多少笨拙的真诚啊——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刻意的设计,只是把眼睛看到的、心里想的,原原本本写下来。

合上作文本时,阳光正斜照在书页上。那些歪歪扭扭的字迹在光里微微发亮,像被施了魔法。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总说“童年是金色的”——不是因为记忆会自动美化,而是因为那时的我们,连写作文都带着不加修饰的热忱。就像当年擦得锃亮的窗户,照见的不是完美的世界,而是最真实的、闪闪发光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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