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整理书柜时,翻到初中时写的英语日记本。封面是淡蓝色的,边缘已经卷起,像被时光啃过的薯片边。翻开第一页,2017年9月1日的日期旁边,歪歪扭扭画着个哭脸——那天开学,我因为没写完暑假作业躲在厕所哭。
日记本里夹着半片银杏叶,是初二秋天英语课代表小雨塞给我的。当时我们刚学完"autumn leaves"这个短语,她神秘兮兮地递给我这片叶子,说:"这是会说话的秋天。"现在想来,那时的我们总爱给普通事物赋予奇怪的意义,就像把英语作业本上的红叉当成战场勋章。
最有趣的是那些中英混杂的句子。"今天妈妈做了delicious的西红柿炒鸡蛋","数学老师讲题时像在念咒语,my brain is frozen"。现在读来忍俊不禁,但当时每个歪斜的字母都浸着汗水——为了写好连笔字,我偷偷用钢笔在作业本背面练了整整两周,结果把"hello"写成了"hellooooo",被老师当堂展示。

记得有篇日记写的是运动会。我参加了400米跑,结果在弯道摔了个狗啃泥。英文原文是"I fell down like a sack of potatoes",旁边用红笔批注着"生动!但下次记得用past tense"。现在看,那时的英语老师大概像拆盲盒似的,每天期待我们蹦出什么奇奇怪怪的比喻。
翻到某页突然停住——2018年5月20日,我居然用英语写了暗恋隔壁班男生的心情。"He has eyes like the sea in English textbook",现在想想真是肉麻,但当时连借块橡皮都要纠结半天该用"Could you..."还是"May I..."。最绝的是结尾用荧光笔写着"PS:千万别让小雨看到!",结果第二天就被她在课间大声朗读,全班哄笑时我恨不得钻进地缝。

日记本末页粘着张皱巴巴的纸,是当时抄的《小王子》英文段落。"It is the time you have wasted for your rose that makes your rose so important." 那时哪懂什么深意,只是觉得句子漂亮就抄下来。现在重读,突然明白为什么英语老师总说"语言是活的"——这些单词像种子,当时埋进土里,现在才慢慢发芽。
合上本子时,发现封底内侧写着"To be continued..."。原来十二岁的我早就预料到,英语日记不会停在初二。现在虽然不再用歪扭的字体写日记,但每次看到街角的英文招牌,听到电影里的对白,还是会想起那个在台灯下咬笔头的女孩——她正透过泛黄的纸页,朝现在的我眨眼睛。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我忽然很想再写篇英语日记。不是为了练习语法,只是想和过去的自己说声:嘿,那些中英混杂的青春,其实挺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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