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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条路,我曾蹒跚走过

    学生总爱在作文里写“那条路”,可真正能写出味道的,往往是那些把脚印刻进褶皱里的人。记得有篇习作开头写“放学路上”,笔尖在纸面洇出墨团,像极了被雨水打湿的鞋印——这倒是个好意象,可惜后文全在罗列梧桐树、小卖部、转角处的流浪猫,像在给地图做注解。要我说,写“走过”得先让心先动起来。

    去年教初三时,有个男孩交来篇《操场边的台阶》。他写自己总在体育课后瘫坐在台阶上,看夕阳把跑道染成橘子汽水的颜色。起初不过是个偷懒的角落,直到某天发现台阶裂缝里钻出株蒲公英,才惊觉“原来连水泥地都在生长”。这处顿悟像颗石子投入心湖,涟漪荡开时,他忽然想起三年前在此摔破膝盖的糗事,想起帮同学递情书时颤抖的手,想起毕业前夜全班用粉笔在台阶上写满留言。那些零散的片段,此刻都成了台阶上的年轮。

    写记叙文最忌平铺直叙。不妨学学古人“文似看山不喜平”的智慧。有篇范文写学骑自行车,开头是“父亲松手的瞬间,世界突然倾斜”,中间穿插摔进花坛压坏月季、被邻居阿姨扶起时沾了满身狗毛等细节,结尾却落在多年后教女儿骑车时,发现“原来当年父亲的手,一直虚扶在车后”。这种时空折叠的写法,让“走过”有了回甘的余韵。

    那条路,我曾蹒跚走过
    图1: 那条路,我曾蹒跚走过

    语言要像露珠滚过荷叶,既要清透又要留痕。有学生写雨天走夜路,原句是“雨打在伞上很响”,我让他闭上眼听雨声,再写时便成了“雨珠在伞面跳踢踏舞,偶尔有调皮的溜进脖颈,凉得人一个激灵”。触觉、听觉的通感运用,让文字有了温度。记住,好的描写不是相机拍照,而是画家调色——要掺进情绪的颜料。

    最动人的点题往往藏在褶皱里。不必反复强调“我毕竟走过”,而该让结尾像茶香般袅袅升腾。那个写台阶的男孩,最后是这样收束的:“毕业那天,我在最高一级台阶坐下,数着裂缝里的蒲公英种子乘风远行。忽然明白,有些路看似走完了,其实才刚刚开始。”没有直白抒情,却让“走过”的深意自然渗出,这才是高级的写法。

    下次提笔前,不妨先问问自己:这条路上,哪块石头硌疼过你的脚?哪阵风撩乱过你的发?哪些瞬间让你想驻足,哪些风景又逼着你加快脚步?把这些问题揉碎了撒进文字里,你的“走过”就会从地图上的线,变成刻在生命里的痕。

    那条路,我曾蹒跚走过
    图2: 那条路,我曾蹒跚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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