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英雄精神照亮人生之路”,这句铿锵有力的话语,是我五十二年前在新兵连接受的首次深刻教育。岁月如梭,如今我已步入古稀之年,但回首往昔,那段经历依旧历历在目,它不仅在我个人成长的道路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更在我职业生涯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持续影响着我的未来。

1972年12月5日,我与战友们踏上了素有“胶东屋脊”美誉的牙山脚下,驻扎在栖霞县桃村人民公社的西草埠村,开始了新兵训练。长途跋涉后,连队宣布第二天全天休息。就在这时,指导员张清明通过通讯员将我叫至连部,让我准备一篇发言稿,代表新兵在即将举行的欢迎大会上发言。稿子完成后,张指导员审阅后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特别指出:“稿子中需增添一项内容,即向爱民模范于作文同志学习,用英雄精神照亮人生之路,圆满完成新兵训练任务。”原来,西草埠村正是英雄于作文的家乡,是英雄成长的地方。部队借此契机,深入开展向于作文同志学习的活动,为我们新兵上好了第一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说起英雄于作文,我并不陌生。他在我的家乡日照一带,是家喻户晓的爱民模范。1970年3月19日下午,胶南县泊里食品站销毁过期手榴弹时发生意外,驻军某部战士于作文为保护井边的18名群众,身负重伤。青岛市立医院、部队野战医院及胶南、胶县等11家医疗单位的专家连夜赶赴泊里医院,经过十多个小时的紧急抢救,从于作文的脑部取出了大大小小22块弹片。他所在的部队作出了向于作文同志学习的决定,济南军区更是批准他荣立一等功,并评定为一等伤残军人。于作文,这位爱民模范、时代功臣,更是我心中的英雄!
入伍前,我作为《大众日报》和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的特邀通讯员,多次到部队采访,近距离接触到了这位英雄人物。我采写的相关稿件发表在大众日报和日照广播等媒体上,引起了广泛反响。新兵集结开拔前夕,于作文拄着双拐专程到村民兵连为我们送行,勉励我到解放军这所大学校好好学习,锻炼成长。能在英雄生活成长的地方当兵,对我而言,既是巧遇,更是幸运。
迎新大会之后,新兵连掀起了“驻在英雄家乡,学习英雄精神,走英雄成长之路,创英雄辉煌业绩”的讨论热潮,训练场上充满了学习英雄、苦练精兵的浓厚氛围。那一年,天气异常寒冷,大雪纷飞,积雪过膝,给训练增添了诸多困难。但战友们学习英雄精神的热情高涨,训练场上如小老虎般勇猛,练队列、练投弹、练射击,你追我赶,不甘落后。日常生活中,大家互相帮助,亲密团结,成为了历年新兵训练中团结互助、成绩最优的连队。
紧张的新兵训练生活虽然结束了,但新兵连“用英雄精神照亮人生之路”的第一课,却在战友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特别是于作文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流血牺牲的精神,在我的灵魂深处扎下了根,让我受益终生。
英雄的影响是深远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20世纪90年代初,我奉命到崂山驻军某部担任团政委工作。我们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视人民为亲人,将驻地当故乡,组织部队党委一班人研究军民共建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拥政爱民活动。我们多次夜间攀山越岭扑灭野火,参加抢险救灾,为驻地群众排忧解难。崂山区委、区政府领导到部队感谢子弟兵,赠送锦旗,赞扬部队官兵“为民灭火,英雄本色”!部队因此被青岛市文明办、李沧区、崂山区评为双拥共建先进单位,多次介绍拥政爱民、为民解困的经验。军区《前卫报》等军队报刊和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等省市媒体都予以报道,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英雄为民建功,人民不忘英雄。这些年,我从媒体上了解到,于作文身为全军的典型,却从不居功自傲,而是恪尽职守,再建新功。1987年,他退休后安排到栖霞市军休所,却谢绝了领导的照顾,主动要求回老家桃村,住在妻子工作单位桃村镇卫生院。他修身齐家,先后担任了多所学校的校外辅导员,经常到学校为孩子们做报告;更是主动承担起家务,让妻子更好地安心工作。在他的支持下,妻子朱洪香连续多年被评为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医务工作者。是金子放在哪里都会闪闪发光,是英雄在哪里也是响当当的。

五十多年来,“用英雄的精神照亮人生之路”的教育,始终激励着我奋发向上,砥砺前行。在有生之年,我愿在为人民服务中发挥余热,让夕阳分外红,晚霞飞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