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翻旧手机相册,突然翻到去年冬天写的日记。字迹歪歪扭扭的,像被北风吹乱的芦苇,但有一行字特别用力,几乎要戳破纸背:“今天终于把《百年孤独》看完了!”旁边还画了个歪歪扭扭的哭脸,眼泪是用蓝色圆珠笔画的,像融化的冰碴子。
说实话,现在看那行字有点羞耻。不就是看完一本书吗?至于吗?可当时真的觉得,自己像完成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那时候刚辞职,每天窝在出租屋里,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生怕阳光漏进来刺眼。书架上堆着从二手书店淘来的旧书,有些封面都卷边了,但翻开时总有股淡淡的霉味,像在诉说它们被冷落的故事。
记得那天特别冷,暖气片只温温吞吞地吐着热气。我裹着旧毛衣,蜷在沙发角,捧着《百年孤独》读到凌晨三点。当看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在实验室里做小金鱼,熔了又铸,铸了又熔,突然就哭了。不是为书里的情节,是为自己——原来我也能静下心来,读完这么厚的书啊。那一刻,窗外的风声都轻了,像在给我鼓掌。
后来才发现,这种“自我感动”的时刻,其实挺多的。比如第一次独立做出一桌菜,虽然盐放多了;比如坚持跑步一个月,虽然只瘦了两斤;比如给妈妈织了条围巾,虽然针脚歪歪扭扭。每次做完这些事,心里都会涌起股暖流,像小时候考了满分,举着试卷在院子里跑圈的感觉。
可有时候,这种感动也会被自己泼冷水。有次朋友来家里,看到我贴在墙上的读书计划表,上面密密麻麻标着“已完成”“未完成”,她笑着说:“你也太容易自我感动了吧?”我愣住了,突然有点慌——难道这些“成就”,在别人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后来慢慢想通了。其实自我感动,未必是坏事。它像面镜子,照见我们对自己的期待,也照见那些被忽略的小进步。就像那天读《百年孤独》,我感动的不只是读完一本书,更是感动于自己终于肯面对孤独,肯在黑暗里摸索光亮。那些被自己感动过的瞬间,其实都是成长的印记,哪怕在别人眼里微不足道。
现在我还是会“自我感动”。比如今天写这篇日记,写到一半突然笑了——原来我也这么容易“破防”啊。但笑完又觉得,挺好的。生活本来就不容易,能被自己感动,说明心里还留着片柔软的地方,能盛下那些微小的幸福。

合上旧手机时,窗外的月光正洒在书桌上。我摸了摸那本《百年孤独》,封面已经有点旧了,但摸起来还是温温的,像那年冬天的暖气片。或许,这就是自我感动的意义吧——它让我们在平凡的日子里,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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