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翻到本中考作文集,里面那篇写外婆的范文让我突然想起——原来我小时候也总爱蹲在灶台边,看外婆用铁锅炒出金黄的玉米饼。那时候哪懂什么"借景抒情",只觉得炊烟袅袅的样子,比课本上的风景画还好看。
范文里的小作者写外婆在山谷里种菜,说"风掀起她的蓝布衫,像片会动的云"。我读到这句突然笑出声,这不就是我外婆吗?她总爱把旧衬衫改小给我穿,袖口磨得发白,可跑起来时衣摆飘啊飘的,确实像朵被风吹散的云。现在想想,那些被我们嫌弃"土气"的细节,原来都是作文里最鲜活的素材。
记得初中第一次写《我的亲人》,我憋了整晚只写出"外婆很爱我"五个字。第二天老师举着范文念:"她蹲在菜畦边拔草,露水打湿了裤脚,却先掏出兜里捂得温热的鸡蛋塞给我。"全班哄笑时我脸红得发烫——这不就是上周外婆送我上学时的场景吗?我怎么就没想到要写裤脚上的泥点,和鸡蛋壳上还沾着的稻草?
后来老师单独找我聊天,翻出我小时候的周记本。泛黄的纸页上歪歪扭扭写着:"今天外婆给我煮了酒酿圆子,甜得舌头都麻了。"她指着这句话说:"你看,最真的感情从来不需要华丽词藻。"那天我才明白,原来作文不是把字典里的成语堆起来,而是把心里的话慢慢说清楚。
现在教侄女写作文,她总抱怨"没东西可写"。我带她回老家住了一周,白天跟着外婆去菜地,晚上躺在竹椅上看星星。回来后她兴奋地写:"外婆的锄头碰着石头,叮叮当当像在敲木琴;萤火虫飞过篱笆时,我忽然明白什么叫'流萤'。"看着她工整的字迹,我仿佛看到二十年前那个在灶台边数玉米粒的自己。

最近重读那篇中考范文,发现老师点评里写着:"真正的好文章,是让读者闻到作者衣服上的皂角香。"突然很感动。原来我们苦苦追寻的"写作技巧",不过是把生活里的烟火气,原原本本地端到纸上。就像外婆做的玉米饼,不需要精致的模具,只要火候到了,自然会飘出让人怀念的香气。
合上作文集时,窗外正飘着细雨。想起上周视频里,外婆戴着老花镜在缝补我的旧书包,针脚歪歪扭扭却格外认真。忽然很想拿起笔,把这一幕写下来——不为了考试得分,只为让某个瞬间,在文字里永远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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