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到六年级暑假的英语本,铅笔字歪歪扭扭爬在格子里,标题是“I Like This Lesson”。突然想起那天蝉鸣特别响,我咬着冰棍棍儿,在吊扇转出的热风里憋了半小时,才挤出三行英文——现在看简直像小朋友的密码,可当时却觉得像在写什么了不起的宣言。
那篇作文写的是科学课。老师带我们种绿豆芽,我蹲在教室窗台边,每天早读都偷瞄那几个塑料杯。记得有次忘记浇水,豆芽蔫得像没睡醒的小猫,我急得差点用眼泪给它们洗澡。最后全班比赛谁的豆芽最高,我的虽然歪脖子,但老师还是举着它说:“看,生命多倔强。”现在想想,那节课的英文单词我早忘了,可“倔强”这个词,倒是在心里生了根。
当时写作文可认真了,连“阳光透过玻璃洒在豆芽上”都要查字典确认“洒”是“pour”还是“shine”。现在手机里存着几百篇英文邮件,却再没那样字斟句酌过。那时候的喜欢多简单啊——喜欢豆芽破土的声音,喜欢老师夸我“观察仔细”时翘起的嘴角,喜欢把歪歪扭扭的句子塞进作文本,像把夏天的秘密装进玻璃罐。

前几天路过小学,看见现在的孩子抱着平板电脑上课。突然有点羡慕他们——我们那时候没有电子课件,可教室后墙的黑板报会掉彩粉,课桌缝里能抠出半块橡皮,科学课的豆芽会偷偷长到隔壁组的杯子里。这些“不完美”的细节,倒成了记忆里最鲜活的部分。就像那篇英语作文,语法错得离谱,却比任何范文都让我难忘。
现在写东西总爱追求“正确”,可偶尔翻到旧作文本,反而被那些笨拙的真诚打动。原来喜欢一件事,不需要多华丽的理由——可能是豆芽顶开土块的瞬间,可能是老师读作文时突然放慢的语速,可能是夏天午后铅笔在纸上沙沙的响。这些细碎的光,藏在歪歪扭扭的英文句子里,藏在泛黄的作文本里,藏在那个没空调却依然滚烫的暑假里。

合上本子时,发现封底有行小字:“2012年7月15日,晴”。原来那天不只是写作文的日子,还是豆芽破土的日子,是老师笑出鱼尾纹的日子,是我第一次觉得,原来“喜欢”可以这么简单,这么明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7219790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port007.com/zuowen/2691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