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总爱在作文里写“看戏”,可十有八九都成了流水账:红脸关公、白脸曹操,锣鼓一响就挤作一团,散场时啃着糖画回家。这样的文字像褪色的戏票,连自己翻出来都嫌无趣。其实戏台是个万花筒,往里瞧的人不同,照出的光影便千差万别——关键是你得让眼睛先亮起来。
记得有个学生写陪爷爷看戏,开头只一句“爷爷的蒲扇摇啊摇,摇碎了满场蝉鸣”,立刻把夏夜的闷热与童年的慵懒揉在了一起。她不写戏台多华丽,偏写爷爷脚边的竹椅“吱呀”唱着老调;不写演员唱腔多婉转,却写自己数着爷爷手背上的皱纹,数着数着就靠在膝头睡着了。你看,真正动人的从不是戏本身,而是看戏时那些被光影拉长的情绪。

若想让文字活起来,得学会“偷戏”。比如写武生翻跟头,别只说“他连翻七个”,试试把镜头拉近:“靴底扬起的尘土在光束里跳舞,像一群被惊散的萤火虫”;或者把镜头拉远:“台下的老人们齐齐往前探身子,拐杖敲着地面‘咚咚’响,仿佛要替那武生借点力”。动静结合,虚实相生,戏台便从纸上立起来了。
最忌讳的是“平均用力”。有篇作文写《看戏》,从买票写到散场,每个环节都像复刻的说明书。我让他删掉三分之二,只留两个片段:一是小丑出场时,前排小孩吓得往母亲怀里钻,他却盯着小丑鞋尖的铃铛傻笑;二是散场后发现鞋带散了,蹲下系时听见后台传来断断续续的吊嗓声——原来戏未散场,生活也是。留白处,自有余韵绕梁。

好的戏文讲究“起承转合”,作文亦然。有个学生写看越剧《梁祝》,开头用“蝴蝶标本”做引,中间穿插奶奶讲的故事,结尾落在自己书包里飞舞的草稿纸:“原来我们都在演自己的戏,有的化蝶,有的成茧”。首尾呼应间,童年看戏的经历便成了理解生命的钥匙。这样的文章,考场上能拿高分,多年后翻出来,依然能听见当年戏台上的锣鼓点。
下次再写看戏,不妨先问问自己:那天的阳光是透过树叶还是屋檐洒下来的?演员甩水袖时,你闻到的是脂粉香还是隔壁摊子的芝麻香?散场时,是踩着别人的影子回家,还是追着卖糖人的吆喝跑远了?把这些细节串起来,你的作文便不再是看戏的记录,而成了照亮童年的那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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