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到二年级作文本里那篇《可爱的小花狗》,铅笔字歪歪扭扭爬满方格纸,连“花”字都少写了一横。可读着读着,记忆里的夏天突然鲜活起来——蝉鸣、蒲扇、冰镇西瓜,还有总蹲在门槛上等我的花花。
作文里写“花花会摇尾巴”,可那时的我哪懂什么修辞手法?只记得每天放学推开院门,一团雪白的毛球就会“唰”地窜过来,前爪搭在我膝盖上,尾巴摇得像拨浪鼓。它总爱用湿漉漉的鼻子蹭我手心,痒得我直笑,却舍不得抽回手。现在想来,那大概是小狗独有的欢迎仪式,比任何作文里的比喻都生动。
最有趣的是给它洗澡。作文里只写了“花花怕水”,可现实远比这热闹。每次把澡盆搬到院子里,它就像预知了危险,撒腿往柴垛里钻。我举着毛巾追,它拖着湿尾巴逃,溅起的水花在阳光下闪成小彩虹。最后总是我累得直喘气,它却蹲在晾衣绳下甩毛,水珠甩得我满脸都是,还歪着头看我,黑葡萄似的眼睛里盛满无辜。
作文结尾写“花花是我的好朋友”,可那时的友谊多简单啊。没有手机里的表情包,没有周末的游乐场,只有放学路上它陪我走过的那段土路。它总跑在我前面,时不时回头看看,确保我跟得上;遇到野狗冲我吠,它会立刻挡在我身前,虽然个头不大,却把背弓得高高的,像个小战士。现在想来,那大概是我最早关于“守护”的记忆。
后来花花走丢了。作文本里的字迹还新鲜,可院子里再没了那团白影。我翻遍村子每个角落,哭得眼睛肿成桃子,妈妈却说:“小狗去更远的地方玩啦,它会记得回家的路。”可我知道,有些离开是没有归期的。就像现在再读这篇作文,字里行间都是童年的天真,却再也找不回那个蹲在门槛上等我的身影。

现在养宠物的人总爱说“科学喂养”“行为训练”,可二年级的我哪懂这些?只知道把最爱的肉松面包分它一半,知道下雨天把它抱进屋里睡,知道它蹭我腿时,要蹲下来摸摸它的头。那些没有技巧的陪伴,没有目的的喜欢,反而成了最珍贵的回忆。
合上作文本,窗外的阳光和当年一样好。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篇连标点都用不全的作文会被老师画满红圈——因为真诚的情感,从来不需要华丽的修辞。就像花花摇尾巴时的欢喜,追我时的急切,守在我身前的勇敢,都是最本真的表达。而这些,恰恰是长大后的我们,最容易弄丢的东西。

那只叫花花的小狗,或许早就成了记忆里的一个点。但每次想起它,心里总会软成一片——就像二年级那个夏天,我蹲在澡盆边,看它甩着湿漉漉的尾巴,在阳光下闪成一道小小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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