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古籍出版社因“国学典藏”系列中的《西厢记》一书而陷入争议漩涡。一名自媒体博主公开指出,该书存在300余处错误,并发布了一系列视频和图文进行批评。这一事件迅速在互联网上发酵,引发了全民对出版行业质量的广泛质疑。

据博主揭露,书中的错误种类繁多,既有史实纪年错误,如前言中将元成宗大德年号标为1295-1307,而实际应为1297年起;也有文字讹误,如“花必得蝴蝶儿逾妙”应为“花必得蝴蝶而逾妙”,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更有算术错误,如“卷四至卷八”应为5卷,却被误算为4卷。
然而,在这场纠错风波中,也不乏一些值得商榷之处。博主指出两个书名号之间不要用顿号,但根据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中的《标点符号用法》,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并非强制不使用。且该文件为推荐性国家标准,非强制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公文中,仍有许多使用顿号连接的情况。

此外,博主在纠错过程中,部分判断依赖直觉,缺乏严密考证。如《西厢记》正文第55页“白马爷爷来子”,博主认为应为“白马爷爷来了”,但有读者查阅原本发现,底本所作即是“子”。同样,博主指出的“文凤求凰”多了一个“文”字,也与底本不符。古籍版本众多,异文普遍,校勘需结合上下文意、曲牌格律、时代语境综合判断,不能仅凭直觉。
作为读者,我们购买大出版社的书籍,自然是希望看得放心、省心。若一切参照“底本”,不加处理,那与直接阅读古籍又有何异?因此,对于与现代汉语习惯不相符或有争议的地方,出版社若能加一个注释说明,无疑会大大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此次风波也提醒我们,古籍校勘是一项严谨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校勘者具备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同时,出版社也应加强对出版质量的把控,确保每一本书都能经得起读者的检验和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