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那本泛黄的作文本,字迹歪歪扭扭却透着股认真劲儿。记得小学时,老师总爱布置“我的家乡”这类题目,我总爱搬着小板凳坐在老屋门槛上,望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山峦发呆。那时候的作文里,山是青灰色的,像奶奶织的粗布围裙;水是碧绿色的,像爷爷泡的龙井茶汤。现在想来,那些稚嫩的比喻里藏着最本真的观察——没有滤镜,没有修辞,只是单纯地觉得,家乡的山水就该是那个颜色,就该是那个味道。如今再看那些文字,仿佛能闻到门槛上晒着的玉米棒子的香气,混着远处飘来的炊烟味,在纸页间萦绕不散。

最有趣的是描写四季的段落。春天总被写成“桃花开了,像小姑娘的脸蛋”,现在读来直想笑,可当时确是盯着村口那棵老桃树看了整整一个下午才得出的结论。夏天则必定要写“蝉鸣震得树叶都发抖”,其实那是被太阳晒得蔫头耷脑的树叶,在热浪里无精打采地晃动。秋天最容易写,金黄的稻田、火红的柿子、紫红的葡萄,颜色堆砌得像打翻了颜料盘。冬天却犯了难,南方的雪总是吝啬,往往刚落下就化了,只好写“屋檐下的冰棱像水晶剑”,现在想来,那大概是某年特别冷的冬天,冰棱确实挂得老长,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如今站在异乡的街头,看高楼大厦如积木般堆叠,忽然明白那些作文里为何总少不了“远处的山”这个意象。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山是界限,是远方,是所有未知的起点;而现在,山却成了回忆的锚点,是无论走多远都能让我认出“这里是我的家”的标记。前些日子整理旧物,又翻出那本作文本,纸页已经泛黄发脆,字迹也有些模糊,但那些关于家乡风景的描写却愈发清晰起来——原来最动人的风景,从来不在相机里,而在那些笨拙却真诚的文字中,在每个写作文的午后,在抬头望向窗外的瞬间,永远定格成了心底最柔软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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