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旧书时,一本泛黄的作文本从纸箱里滑落。封皮上歪歪扭扭写着“暑假小作文”,边角卷着,像被揉皱的蝴蝶翅膀。翻开第一页,墨迹未干的字迹扑面而来,是九岁那年的夏天,我在蝉鸣里咬着铅笔头,把“天空蓝得像妈妈新买的玻璃碗”写了又改。
那时候的暑假作文,总带着股“用力过猛”的可爱。老师布置的《我的一天》,我硬是写成了“流水账式英雄传”:早晨帮奶奶喂鸡,鸡啄米时“像在跳踢踏舞”;中午蹲在井边看蚂蚁搬家,幻想自己是守护它们的巨人;傍晚蹲在巷口等卖冰棍的自行车,铃铛声“比教堂钟声还神圣”。现在读来,连标点符号都透着傻气,可当时却攥着本子满院子跑,非让正在浇花的爸爸“给打分”。
最有趣的是那些被老师用红笔圈出来的“好词好句”。比如“夕阳像一颗熟透的柿子,快要掉进山坳里”,老师批注“比喻生动”,我却偷偷想:柿子掉下去会不会摔烂?比如“风穿过竹林,沙沙声像妈妈在哼摇篮曲”,其实那天妈妈根本不在家,是我蹲在竹林边听了半小时风声。现在才明白,那些“虚构”的细节里,藏着对母爱最笨拙的渴望。
翻到最后一页,是篇没写完的《我的梦想》。原本要写“当科学家”,可写到“我要发明一种药,让爷爷的腿不再疼”时,铅笔突然断了。后来爷爷去世,这篇作文永远停在了“药是苦的,但爷爷吃的时候会笑”这句话上。现在想来,九岁的孩子哪懂什么“未完成”的遗憾?只记得那天阳光很好,窗外的桂花香得让人想打喷嚏,而爷爷坐在藤椅上,摸着我的头说“乖囡写的真好”。

合上作文本时,发现封底用铅笔写着“2008年7月12日”。原来那个蹲在院子里咬铅笔头的小女孩,已经走了这么远。现在的我会用更华丽的词藻写文章,却再也写不出“鸡跳踢踏舞”这种带着汗味和泥土气的句子。或许成长就是这样——我们学会了更精准的表达,却弄丢了最原始的真诚。
窗外的蝉还在叫,和九岁那年的夏天一样聒噪。我把作文本放回纸箱,突然有点羡慕那个敢把“风声当摇篮曲”的自己。至少在那个夏天,她相信柿子不会摔烂,相信药能让爷爷笑,相信所有未完成的梦想,都会在明天的作文本里继续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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