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的作文本里,夹着一张泛黄的宣纸。墨迹已经晕开,却还能看清"永"字八法的最后一笔——那是我第一次完整写完一个楷书,手抖得像在画波浪线。现在摸到这张纸,指尖还会发麻,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闷热的夏天。
那时候总嫌毛笔太麻烦。墨汁要兑水,宣纸要铺平,连砚台都要用清水洗三遍。爷爷总说"心要静,手要稳",可我的屁股在藤椅上扭来扭去,像条被晒干的鱼。直到某天,他突然把我的手按在宣纸上:"看,你写的'人'字,像不像在跑步?"我低头一看,那两笔果然歪歪扭扭,活像两个急着去厕所的小孩。
爷爷没生气,反而笑出了声。他蘸着墨汁,在旁边写了个端正的"人":"字是有骨头的,你看这个'人',一撇一捺撑得多直。"我盯着他的手,看墨汁顺着笔尖流淌,在纸上洇出深浅不一的痕迹。突然觉得,那些横竖撇捺,像极了爷爷种在院子里的竹子——有风时摇曳,无风时挺拔。
后来我开始偷偷练字。趁爷爷午睡,踮着脚从书架上抽下那本《多宝塔碑》,照着临摹。墨汁溅到校服上,洗都洗不掉,吓得我躲在厕所搓了半小时。但奇怪的是,当毛笔触到宣纸的那一刻,世界突然安静了。蝉鸣变远了,风扇的嗡嗡声消失了,只剩下笔尖与纸面摩擦的沙沙声,像春蚕啃食桑叶。

六年级的作文比赛,我写了篇《我和爷爷的毛笔》。老师用红笔圈出"墨香渗进指缝"这句话,说"有画面感"。我偷偷笑,因为那是我真实的感觉——每次写完字,手指上都会沾着淡淡的墨迹,怎么洗都洗不干净。后来爷爷去世,那支毛笔被收进樟木箱,但每次闻到墨香,还是会想起他教我写字时,鼻尖上沾的那点墨星。
现在偶尔还会拿起毛笔,却再也写不出当年的稚拙。但那些歪歪扭扭的"人"字,"永"字,甚至溅在作文本上的墨点,都成了最珍贵的印记。原来有些东西,不是写得越工整越好——就像爷爷说的,字要有骨头,人也要有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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